9月13日上午,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成均苑613会议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泮伟江教授为师生带来题为《<社会的社会>:卢曼社会系统理论的集大成之作》的讲座。讲座围绕卢曼社会系统理论的集大成之作《社会的社会》,系统介绍该书的成书背景、问题意识、主要内容、方法特色、理论贡献和意义等内容。本次讲座由“董氏文史哲研究奖励基金”资助。此次讲座由李哲罕研究员主持,校内外众多师生参与了此次活动。

泮教授首先介绍了卢曼理论的思想渊源与核心立场。卢曼学生时代深受现象学影响,早期作品带有鲜明的胡塞尔现象学印记,之后将现象学与控制论、系统论、信息论深度结合,形成双向的理论改造。卢曼在维也纳的讲座中公开反思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的技术批判,认为二人对现代科技的判断与战后西方科技发展的现实背道而驰。他指出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存在先验化、抽象度不足的问题,可以用控制论、系统论的话语体系重新表述胡塞尔的核心概念,比如自我指涉、异己指涉等。卢曼的理论虽根植于德国观念论传统,但他明确宣称自己从事的不是哲学研究,是因为一方面,他的世界观建立在本体宇宙论坍塌的基础上,属于后形而上学立场,反对传统形而上学的预设;另外,他反对仅依靠思辨开展研究,主张结合实证证据,吸收自然科学前沿成果,走交叉学科研究路线。卢曼最终选择社会学作为研究载体,是因为社会学最大限度满足了他的求知好奇心,能够突破现代学科的边界。

接着,泮教授介绍了卢曼对二战后社会学的整体批判。卢曼认为二战之后的主流社会学彻底遗忘了早期社会学的初心:孔德、马克思、涂尔干、韦伯、帕森斯等奠基人共同的核心任务,是解释现代社会与前现代社会的本质性差异,回答“现代社会到底是什么”这一根本问题。二战后社会学的两大主流研究路径都陷入停滞:美国社会学走向高度碎片化的实证研究,沉迷于数据相关性分析,缺乏整体性的理论关怀,无法对现代社会的本质做出宏观判断,甚至无法理解自身研究成果的意义;欧洲社会学则退化为社会学经典作家的思想研究,类似哲学界的哲学史研究,不再直面当下的时代问题,仅在传统概念框架内做排列组合、互相比较的工作,没有真正的理论创新。卢曼判断传统社会学的概念与方法的可能性已经彻底耗竭,必须引入20世纪自然科学领域的前沿突破: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量子力学等交叉学科成果,用全新的方法论重构社会学研究。
卢曼将社会划分为三个层级:互动系统(Interaktionssystem)、组织系统(Organisationssystem)和全社会系统(Gesellschaftssystem)。他期望彻底突破传统社会学以个人为基本单位的还原论范式:从涂尔干的社会涌现论、帕森斯的行动理论、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出发,彻底去主体化,提出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是沟通,而非人。人不再是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而是社会系统的环境。他的理论立场区别于其他后形而上学思想家:哈贝马斯试图回归统一的理性共识,卢曼认为这种设想过于乐观,现实中大写的统一理性已经不复存在;德勒兹等后现代思想家主张无限释放差异,走向碎片化的部落式状态,卢曼认为这种立场在政治、法律、教育等专业领域缺乏现实可行性。卢曼持中间立场:差异主要在功能系统的层面产生,不同功能系统内部依然保持高度的同一性与运行逻辑。
泮教授还提及了卢曼理论所具备的一些启示。卢曼的反直觉特征和现代自然科学一致,比如日心说颠覆日常直觉,但其理论的解释力极强,法律、社会学、政治学等领域的专业学者很容易在卢曼的论述中看到自己日常工作的真实写照;卢曼的系统论框架可以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经典难题提供新的解释路径:重新理解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将上层建筑视为独立的社会子系统,二者互为环境,既相互依赖又保持各自的运行独立性,解决传统静态框架下子系统独立性的解释困境。对于中国社会学而言,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中国的社会学倾向于将“社会(society)”与“社区(community)”这两个概念加以等同对待,研究重心也较多落在乡土社区层面。传统乡土社区的运行规则无法解释改革开放四十年的中国社会巨大变迁,当前中国社会学已经开始拓展组织系统层面的研究,比如对政府运行逻辑、分税制改革、地方锦标赛体制等议题的探索,但大范围社会系统层面的研究依然非常匮乏。泮教授认为,卢曼的社会系统理论(互动、组织、社会系统三层次)或能为中国社会学提供新的分析框架。
讲座最后,在场师生进行了积极的提问与热烈的讨论,泮伟江教授耐心地一一解答。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