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8日,浙江大学哲学学院中国伦理学术系列讲座第3期、哲学名家讲坛第24讲于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成均苑4幢311举行。会议由浙江大学哲学学院和浙江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主办,邀请到复旦大学邓安庆特聘教授主讲“自然、意志与自由:论一种没有自然主义谬误的自然法”,浙江大学哲学学院李明书特聘研究员担任主持,浙江大学李忠伟常聘副教授等师生列席参加。

邓安庆教授的论述围绕黑格尔法哲学中的自由意志理论展开,重点探讨了从“事实”推导“价值”的哲学路径,批判性分析了摩尔所提出的“自然主义谬误”问题,并指出康德与黑格尔的伦理思想并非陷入该谬误,而是通过规范性事实构建道德与法律的正当性基础。邓安庆教授深入解析了黑格尔对“自然”概念的双重理解,强调人的本性不同于自然物,是一种在历史、社会与自我意识中不断自我塑造的过程。

自由意志的核心内涵被明确界定为一种“绝对否定性”,这意味着个体并非被动受制于外在的规定性与内在的本能冲动,而是具备一种根本性的超越能力,能够自主地确立自身的行动原则。基于这一理解,法哲学的根本任务便不在于对既定权威的简单服从,而在于持续追问实证法背后所依据的理性根据与合法性基础,从而推动主观层面的自由意识转化为客观存在的自由秩序。黑格尔在其理论体系中,通过抽象法、道德与伦理这三个辩证联系的环节,构建了自由得以现实化的结构框架,并着重强调权利、契约与主体间的相互承认,以此为现代社会的理性秩序奠定根基。

在随后的讲座讨论环节,同学们积极参与,围绕“市民社会”、“第二自然”等相关概念提出了多个问题,并初步阐述了各自的见解。邓安庆教授对每一个问题均作出了细致的回应,他在充分肯定同学们思考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阐释了习俗、制度与社会关系如何作为一种中介,将自由精神逐渐内化为一种看似自然的社会生活形式,从而在辩证发展的过程中,实现从自然状态到自由秩序的过渡。

最后,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顺利落幕,取得了圆满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