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8浏览次数:11

根据《浙江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办法(试行)》(浙研教字第〔2025〕12号)规定,现启动2024年浙江省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推荐

浙江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不再另行推荐,根据2024年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各学部推荐排名和文件规定比例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直接推荐。

二、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推荐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范围为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哲学学院可推荐1。下列硕士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不参加评选

1.涉密硕士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经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 务者的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

(一)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5)一式1份。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一式1份。

3.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6)一式1份。

4.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附件4)。代表性成果应按填写顺序排序,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复印件;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 只需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科技成果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二)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及与上述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全套申请材料。

2.电子材料命名规则:

(1)学位论文:10335_学号_LW.pdf;

(2)推荐汇总表:推荐汇总表_学号;

(3)其他材料【包括推荐表(附件6)在前、证明材料在后,合成一个PDF文件】:10335_学号_QT.pdf。

所有电子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下面,无需分类,命名为:哲学学院_优硕申报_姓名

(三)申报截止时间

有意向的同学请在9月5日(周五)前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0923d68@zju.edu.cn;纸质材料请于9月2日至9月5日期间交至成均苑4幢425办公室。


附件4:代表性证明材料.docx

附件5: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6: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doc

《浙江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办法(试行)》(浙研教字第〔2025〕12号).pdf

 

哲学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