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鼓励导师合作指导研究生、全面培养研究生,以团队为载体,构建导学育人共同体,弘扬“尊师爱生好”“教学相长好”“同学互助好”“文化传创好”“团队发展好”的“五好”风气,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浙江大学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评选办法》(浙大研院[2019]21号、浙大研[2019]2号)等文件精神,现在学院范围内开展“五好”导学团队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浙江大学哲学学院研究生导师及导师组与所指导的研究生共同构成的导学团队。
二、评选标准
参评导学团队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尊师爱生好”“教学相长好”“同学互助好”“文化传创好”“团队发展好”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在构建师生共同成长的导学育人共同体方面发挥引领示范效应。
三、奖项设置
学院每年从参评导学团队中评选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2个,研究生“优秀”导学团队2个。并从“五好”导学团队中选择团队,推荐参加浙江大学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评选。
四、评选条件
1、导学团队主导师应为在哲学学院完整指导一届及以上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学位的全职导师;学生应为评选当年注册在校的哲学学院研究生或其他单位与哲学学院联合培养、交叉培养的浙江大学研究生。
2、导学团队导师应坚持立德树人,切实履行好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培养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优化研究生培养条件、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的职责,表现突出,具有示范引领意义。
3、导学团队导师组成员应在学术科研领域有紧密联系,在学生指导上真正形成直接合作和互助关系,在导学团队建设中有相对明确、具体的职责分工。
4、从申报之日起前五年内,导学团队围绕“五好”标准,在研究生培养、导学共同体构建、团队文化建设等方面有所建树,形成一定可推广的经验,特别是在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和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方面的育人成效显著。
5、团队学生有正确的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积极参与学术科研、文体活动和创新实践,在导师引领下追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教学相长中发挥积极作用。
6、导学团队师生无教学事故,无违反师德师风、学术道德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五、评选流程
1、参选团队填报《哲学学院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在4月13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邮箱fuqy2000@zju.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至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学院团委、成均苑4幢313室)。
2、学院根据申报团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评审,并最终确定获奖团队。
联系人:傅倾云,0571-87077229,fuqy2000@zju.edu.cn。
哲学学院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评审委员会
2025年3月24日